喜欢,喜欢的花朵 |
作者:张婧洁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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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了一个男孩。轻轻地喜欢,轻轻地仰慕;这种喜欢很轻很轻,像散落的花瓣,风一吹,就干干净净的。我要在睡前轻念他的名字,以免把他遗忘在梦外面。可是这些勇敢的喜欢,被我的自卑一点一点掩埋,最后只剩下小小的一角。所以,他不认识我。
我常常看见他,他好看的眼睛,他好看的头发和他好看的牙齿。我看见过他挠着头做着枯燥的习题,看见过他潇洒地打球,看见过他安静地睡觉。可是,这又怎样呢?我们之间没有故事,没有眼神。
他就被我无助地幻化在各种虚拟的故事里,有时是身无分文的艺术家,有时是嚣张冷酷的美少年,有时是温情细腻的白面男孩,我只能这样,让这些缥缈又华丽的邂逅维系我轻得快要飘起来的喜欢。
在每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都在心里默默乞求上天,乞求让他在不经意地抬起眼睛的时候可以瞧见我。每一次看见他,我的心里都蔓延出一些情节,即使是俗不可耐的,都会在心底开出小小的花朵,然后骄傲地绽放。
再然后,花瓣被吹散,只剩下我眼底幽静的湖水。
二
我又看见他了,眼前的阳光闪闪亮亮的。他在操场的人群里突兀出来,那么肆无忌惮地在阳光里突兀出来,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穿透了我的隐形眼镜,倒映在我眼底的湖面上。我舍不得眨眼,我怕湖面的涟漪,弄坏他颀长的影子。
所以我奋力睁大眼睛,直到涌出泪水。
我自恋地以为,自己一直是高贵的,不会像一只饥饿的猫贪婪地喜欢谁。但是我喜欢上他,我手足无措,只有惶惶地让自己的喜欢少一点,轻一点,我以为我的喜欢已经不露痕迹,可是我的眼底总会有他的影子,心底还会开满香香的花。
三
我想我要去喜欢篮球了。
可是你是知道的,我是一直喜欢足球的。喜欢有着金黄鬈发、蔚蓝眼睛的小丑艾马尔,喜欢宽广的绿色足球场。可是我现在要去喜欢篮球了,要去喜欢黑黑的科比,喜欢NBA,要虔诚地站在篮球场边成为那些曾被我嘲笑为花痴的女孩们中的一员。
我想我要去喜欢芦荟味儿的酸奶了。可是你是知道的,3年来我一直只喝黄桃味儿的酸奶,但自从那天他咬着一瓶芦荟味儿酸奶的吸管,眯起眼睛从我教室窗外绵绵的阳光里走过,我就放弃了喝了3年的黄桃味儿。
因为他眯起眼睛很享受的表情,我认定芦荟味儿的酸奶才是世界上最好喝的。
我想我的成绩应该更好一点儿了。
可是你是知道的,我的成绩不算差。只是那一天我在走廊的光荣榜上看到了他的名字。那两个字像两条温柔的金鱼,轻盈地浮在上面,荣辱不惊的样子。
我想我如果加油一些,那我的名字就可以微笑着站在他的名字旁边。说不定他那两个字就会注意到我这三个字,然后五个字纠结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
四
我的喜欢越来越不听话了,它像一个发酵的面团,在小小的角落里一点一点膨胀,让我的心都变得鼓鼓的。
终于在期中考试的前一天,我揣着一瓶芦荟味儿的酸奶和我所有的勇气,走到他的教室门口。第一次叫出了我认为世间最好听的那两个字。那两个字像两个美丽的气泡,滑过我的舌尖,跳到空气中。我看见它们欢欣鼓舞地向他奔去。
他抬起眼睛,迷惑地看了我一眼,走出教室,走向我。
我紧张地垂下眼帘。
“我在隔壁班……我觉得你人不错,又很优秀……我想和你交个朋友。”我一口气说完,声音抖抖的。
“这个啊……”他有点儿为难,“我快毕业了,时间又很紧张……”
“我不会影响你学习的。”我的心蓦地跌落,我快哭出来了。
“那……好吧。”他有些勉强。
我这才放心。
“这个酸奶……给你喝。”我努力地使嘴角上扬,让自己看上去可爱一点。
“谢谢。”他礼貌地接过,走进教室。
我也回到教室坐下,但兴奋得不行。于是我仔细地把刚才简短的对话在心里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如同品味一颗芬馥的草莓。
五
第二天在食堂吃午饭。我远远地就看见他走过来。我的心一下子开满了粉白的接骨木花朵,我觉得很幸福,很温存。
他慢慢地走近了,而且他也看见我了。就在我微笑着要跟他打招呼时,他却突然不自然地别过头,像不认识我一样,目不斜视地擦肩而过。
我清楚地听到白色的接骨木花瓣被风吹散的声音,过后,只留下一地荒芜。
那一餐我吃得很慢,几乎食堂里快没人了,我才起身离开。
后来一连几天我都很少出教室。再后来,因为怕看见他从我身上轻蔑扫过的眼神,所以当他看见我时一定先扭过头;因为怕看见他目不斜视地擦肩而过,所以我先目不斜视。纵使我的心底还是开出了因为喜欢他而开放出来的花朵,但我不再表现出来了。我假装自己还是很高贵,假装自己高不可攀。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假装我们并不认识。
可是一下课我还是习惯性地听着MP3望着窗外,等他抱着篮球走过。有一次他正走过时,耳边薛凯琪柔柔地轻唱:“明知我们隔着个太空……”那时我就在想,我们是真的隔着个太空吧。他那么优秀。
六
渐渐地,我也释怀了。现在我依旧带着虔诚的表情去看他打球。只是,站得远远的。
我一点一点明白了,我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优秀、帅气、潇洒……只是一种感觉,只有他能带给我的感觉。只是喜欢留意他每天穿了什么样的衣服,什么颜色的鞋子;留意他的小动作,留意他水杯上的图案。只是喜欢上了那些因为喜欢他而在心底开放出来的花朵。
因为它们散发着我16岁的芬芳,因为那些芬芳是如此的纯净美好。就像我的16岁,不含一点儿杂质。
(车轩轩摘自《萌芽》
2007年第7期,胡博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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